時間:2024-09-12 11:46
來源:常熟市人民政府
《常熟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》近日發布,圍繞優化產業結構、優化能源結構等九方面明確26項措施,要求到2025年,全市PM2.5濃度穩定在28微克/立方米左右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天以內。
近日 ,常熟市人民政府正式發布《常熟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,要求到2025年,全市PM2.5濃度穩定在28微克/立方米左右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天以內;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%以上,完成上級下達的減排目標。圍繞優化產業結構、優化能源結構、優化交通結構、強化面源污染治理、強化多污染物減排、加強機制建設、加強能力建設、健全標準規范體系、開展全民行動等九方面,《方案》明確共26項措施。
《方案》提到,將加強中央、省級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及監督管理,將中央、省級資金項目儲備入庫工作落實到日常工作中,加大對轄區企業的培訓指導,引導企業積極主動申報,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數量。同時,不定期對空氣質量惡化明顯、治氣措施推動不力、責任壓實不到位的板塊發送提醒函,通報大氣治理突出問題,提出治氣工作對策建議,壓緊壓實屬地治氣責任。
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與提標改造方面,《方案》強調將:鞏固鋼鐵行業和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成效。全面開展生物質鍋爐和工業爐窯簡易低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,通過清潔能源替代、升級改造、整合退出等方式分類處置,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。重點涉氣企業逐步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,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,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。
常熟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
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,根據國家、省、蘇州市關于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工作要求,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、蘇州工作重要講話指示精神,落實國家、省、蘇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,協同推進降碳、減污、擴綠、增長,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,扎實推進產業、能源、交通綠色低碳轉型,強化面源污染治理,加強源頭防控,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。
主要目標是:到2025年,全市PM2.5濃度穩定在28微克/立方米左右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天以內;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%以上,完成上級下達的減排目標。
二、優化產業結構,促進產業綠色低碳升級
(一)堅決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。按照上級統一部署,嚴格項目準入,對不符合要求的“兩高一低”項目,堅決停批停建。嚴禁核準或備案鋼鐵(煉鋼、煉鐵)、焦化、電解鋁、水泥(熟料)、平板玻璃(不含光伏壓延玻璃)和煉化(納入國家產業規劃除外)等行業新增產能的項目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當嚴格執行《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》(環辦環評〔2020〕36號)。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,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,新建項目方可投產。
責任單位:市發改委、工信局、數據局、常熟生態環境局。
(二)加快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。落實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,逐步退出限制類涉氣行業工藝和裝備。
責任單位:市工信局、發改委、常熟生態環境局,各板塊。
(三)推進園區、產業集群綠色低碳化改造與綜合整治。針對現有產業集群開展“回頭看”,依法淘汰關停一批、搬遷入園一批、就地改造一批、做優做強一批。每年建設綠色工廠1家。
責任單位:各板塊,常熟生態環境局、工信局、發改委。
(四)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。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、清洗劑等建設項目,提高低(無)VOCs含量產品比重。加大工業涂裝、包裝印刷和電子行業清潔原料替代力度。全面推進汽車整車制造底漆、中涂、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;在木質家具、汽車零部件、工程機械、鋼結構、船舶制造等工業涂裝、包裝印刷和電子等行業工藝環節中,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。鼓勵和推進汽車4S店、大型汽修廠全水性涂料替代。
責任單位:各板塊,常熟生態環境局、工信局、市場監管局、交通局。
三、優化能源結構,加快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
(五)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。到2025年,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98萬千瓦,占電力總裝機的比重達到14%,可監測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13億千瓦時。
責任單位:市發改委、工信局。
(六)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。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,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,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。鼓勵發電向高效、清潔機組傾斜。到2025年,全市非電行業規上工業企業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有所下降。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,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。
責任單位:市發改委、常熟生態環境局。
(七)持續降低重點領域能耗強度。未達到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進度要求的板塊,在節能審查等環節對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。在建項目能效水平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。
責任單位:市工信局,各板塊。
(八)推進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和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。嚴格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規定要求,原則上不再新建高污染燃料設施。充分發揮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的供熱能力,有序推進其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的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(含自備電廠)進行關停或整合。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,新改擴建加熱爐、熱處理爐、干燥爐、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。
責任單位:常熟生態環境局、發改委,各板塊。
四、優化交通結構,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
編輯:李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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